嵩之为我,我之为嵩。诗句注释
为我(wéi wǒ ) : 1.战国时期杨朱主张的"损一毫利天下不与﹐悉天下奉一身不取"的学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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嵩之为我,我之为嵩。全诗诗句
诗句'嵩之为我,我之为嵩。'的作者
麻九畴,(1183—1232)易州人,初名文纯,字知几。幼颖悟,善草书,能诗,号神童。弱冠入太学,有文名。博通《五经》,尤长于《易》、《春秋》。宣宗兴定末,试开封府,词赋得第二名,经义居魁首,廷试 ► 麻九畴的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