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止但争三十里,曹瞒元不识曹娥。诗句注释
三十(sān shí ) : 1.数词。十的三倍。 2.指三十岁。 3.指三十年。
不识(bù shí ) : 1.不知道,不认识。2.西周刑法中三种可宽恕的条件之一。指误杀。
不止但争三十里,曹瞒元不识曹娥。的上一句
不止但争三十里,曹瞒元不识曹娥。全诗诗句
诗句'不止但争三十里,曹瞒元不识曹娥。'的作者
潘牥(fāng)(1204——1246)字庭坚,号紫岩,初名公筠,为避理宗讳改,福州富沙(今属福建)人。端平二年(1235)进士第三名,调镇南军节度推官、衢州推官,皆未上。历浙西茶盐司干官,改宣教郎,除太学 ► 潘牥的诗
不止但争三十里,曹瞒元不识曹娥。相关诗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