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法不禁,四民不收。诗句注释
王法(wáng fǎ ) : 旧时称国家法律:动以王法从事,尔其戒之!也泛指政策法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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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句'王法不禁,四民不收。'的作者
石介(1005-1045)字守道,一字公操。兖州奉符(今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桥沟村)人。北宋初学者,思想家。宋理学先驱。曾创建泰山书院、徂徕书院,以《易》、《春秋》教授诸生,“ ► 石介的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