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以礼法论,休言哀毁同。诗句注释
礼法(Li Fa ) : 社会上通行的法纪和礼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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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[林同](http://www.lishicui.com/e/data/images/mlogo.png)
林同(?—1276)宋福州福清人,字子真,号空斋处士。林公遇子。深于诗。以世泽授官,弃不仕。元兵至福州,福建招抚使刘仝子即其家置忠义局,招募义兵。元兵至城下,仝子遁,同啮指血书壁 ► 林同的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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