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度渭水去,贼势能不争。诗句注释
不争(bù zhēng ) : 不相争夺。《老子.第三章》:「不尚贤,使民不争。」不必争论。如:「这是不争的事实。」不在乎、无所谓。《董西厢.卷八》:「您两个死后不争,怎结果这秃屌?」元.马致远《黄粱梦.第三折》
渭水(wèi shuǐ ) : 渭水wèi shuǐㄨㄟˋ ㄕㄨㄟˇ 渭河的别名。参见「渭河」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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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应时(1154—1206)字季和,自号烛湖居士,余姚人。生于宋高宗绍兴二十四年,卒于宁宗开禧二年,年五十三岁。八岁能文,师事陆九渊。登淳熙二年(公元一一七五年)进士。初为黄岩尉,有 ► 孙应时的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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