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家十二楼连苑。诗句注释
十二(shí èr ) : 十分之二。特指税率或利率十分之二。形容数量多或程度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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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家十二楼连苑。全诗诗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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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克庄(1187年9月3日—1269年3月3日),初名灼,字潜夫,号后村,福建省莆田市人。南宋豪放派诗人、词人、诗论家。初为靖安主簿,后长期游幕于江、浙、闽、广等地。诗属江湖诗派,作 ► 刘克庄的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