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流底处所,绛帐居尊严。诗句注释
尊严(zūn yán ) : 尊贵严肃、崇高庄严。《荀子.致士》:「尊严而惮,可以为师。」不容侵犯的身分或地位。如:「法律的尊严」。
处所(chǔ suǒ ) : 1.停留或居住的地方;地方。2.指某方面﹑某部分。
南流底处所,绛帐居尊严。全诗诗句
诗句'南流底处所,绛帐居尊严。'的作者
李鼎,南城(今属江西)人。高宗绍兴十五年(一一四五)进士(明正德《建昌府志》卷一五)。官兴业令(清同治《建昌府志》卷七)。 ► 李鼎的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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