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庐消得几,不许卧隆中。诗句注释
草庐(Cao Lu ) : 1.简陋的草屋。用以谦称自己的住处。 2.犹草野。
隆中(lóng zhōng ) : 1.山名。在湖北省襄阳县西。临汉水。东汉末﹐诸葛亮隐居于此。 2.借指诸葛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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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庐消得几,不许卧隆中。全诗诗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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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过(1154—1206),南宋文学家,字改之,号龙洲道人。吉州太和(今江西泰和县)人,长于庐陵(今江西吉安),去世于江苏昆山,墓尚在。四次应举不中,流落江湖间,布衣终身。曾为陆游、辛弃疾所 ► 刘过的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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