晓霜应傍鬓,夜雨莫催花。诗句注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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晓霜应傍鬓,夜雨莫催花。全诗诗句
诗句'晓霜应傍鬓,夜雨莫催花。'的作者
李端(约743-782?),字正已,赵州(今河北赵县)人。少居庐山,师诗僧皎然。大历五年进士。曾任秘书省校书郎、杭州司马。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,自号衡岳幽人。今存《李端诗集》三卷。 ► 李端的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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