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醉欲言归,笑杀高阳社。诗句注释
高阳(gāo yáng ) : 上古帝王颛顼。参见「颛顼」条。
不醉欲言归,笑杀高阳社。的上一句
不醉欲言归,笑杀高阳社。全诗诗句
诗句'不醉欲言归,笑杀高阳社。'的作者
黄庭坚(公元1045年-公元1105年),字鲁直,自号山谷道人,晚号涪翁,又称豫章黄先生,汉族,洪州分宁(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)人。北宋诗人、词人、书法家,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,而且,他跟 ► 黄庭坚的诗
不醉欲言归,笑杀高阳社。相关诗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