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a Qi Lang Guan Cao ,Chu Fen Ci Shi Fu 。

罢起郎官草,初分刺史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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罢起郎官草,初分刺史符。诗句注释

刺史(cì shǐ ) : 官名。西汉武帝时,于全国十三部(州)置刺史,为监督官,后数次改刺史为州牧。三国至南北朝各州多设刺史。隋朝州长官称刺史。此后州刺史实际即从前的郡太守。宋以后渐成虚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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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句'罢起郎官草,初分刺史符。'的作者
岑参
《送卢郎中除杭州赴任》介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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