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以玄默处,岂为名迹侵。诗句注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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韦应物(737~792),中国唐代诗人。汉族,长安(今陕西西安)人。今传有10卷本《韦江州集》、两卷本《韦苏州诗集》、10卷本《韦苏州集》。散文仅存一篇。因出任过苏州刺史,世称“韦苏州 ► 韦应物的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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