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生踪迹重埋没,引舜作證应点头。诗句注释
先生(xiān shēng ) : 1.始生子,犹言头生。2.父兄。3.年长有学问的人。4.称老师。5.称先祖。6.称致仕者。7.文人学者的通称。可自称,亦可称人。8.称道士。9.旧时称以相面﹑卜卦﹑卖唱﹑行医﹑看风水等为职业
先生踪迹重埋没,引舜作證应点头。的上一句
先生踪迹重埋没,引舜作證应点头。的下一句
先生踪迹重埋没,引舜作證应点头。全诗诗句
诗句'先生踪迹重埋没,引舜作證应点头。'的作者
薛巽,望河东(今山西永济西)。大理司直薛仲卿之子。宪宗元和初,为河北行营粮料使于皋谟判官。六年(811)坐于皋谟贪赃案,贬官连州。量移朗州员外司户。与柳宗元为友。事迹散见《 ► 薛巽的诗
先生踪迹重埋没,引舜作證应点头。相关诗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