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十八去七十岁,与师年鬓不争多。诗句注释
不争(bù zhēng ) : 不相争夺。《老子.第三章》:「不尚贤,使民不争。」不必争论。如:「这是不争的事实。」不在乎、无所谓。《董西厢.卷八》:「您两个死后不争,怎结果这秃屌?」元.马致远《黄粱梦.第三折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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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十八去七十岁,与师年鬓不争多。全诗诗句
诗句'六十八去七十岁,与师年鬓不争多。'的作者
齐己(863年—937年)出家前俗名胡德生,晚年自号衡岳沙门,湖南长沙宁乡县塔祖乡人,唐朝晚期著名诗僧。 ► 齐己的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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