苟餐非其所,鲙炙为蒺藜。诗句注释
其所(qí suǒ ) : 一个合适的或指定的位置各得其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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苟餐非其所,鲙炙为蒺藜。全诗诗句
诗句'苟餐非其所,鲙炙为蒺藜。'的作者
姚合(约779~约855),中国唐代著名诗人。陕州(今河南陕县)人,祖籍吴兴(今浙江省湖州市)。元和十一年(816)进士,授武功主簿。历任监察御史,金、杭二州刺史、刑部郎中、给事中等职,终秘书少监 ► 姚合的诗